1. 学生居留连续满三年和不满三年,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吗?我听到的说法是:不满三年的话,假如有公司请你,就要办oferta de trabajo,然后你回国去换工作签证(当然, 现在公司似乎一看你没满三年,就不会给你工作的,因为办这个oferta似乎很难)。假如你学生居留满了三年,那是不是不需要这个oferta了,公司会觉得顾拥你的成本大大降低,而比较容易顾拥你呢?还要回国签工作签证吗?这样的话,换工作居留只需要合同了是吗?(不考虑语言水平,个人能力,所读专业和其他方面,仅仅考虑身份方面的困难。)